配偶贍養是指已婚夫妻或者同居伴侶之間感情破裂之後,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生活費。
其目的是減少雙方在關係破裂之後生活水準上的差距。 這種安排通常是短暫性的,旨在為了説明收取贍養費的一方可以逐步重建自己的生活。 如果其中一方因照顧子女及家庭多年沒有工作, 以至於在你們分開後無法在經濟上自給自足,另一方就有責任在經濟上支援對方,直到對方能夠賺錢養活自己。
那麼在澳洲,配偶贍養又是怎樣的情況呢?
首先,申請配偶贍養費需要同時滿足2個條件:
其次,所有滿足條件的已婚夫妻和伴侶都可以在關係破裂後申請配偶贍養費。 但有兩點需要注意:
如果是已婚夫妻,須在離婚生效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如果是同居伴侶,須在關係結束後的2年內申請。
並且,配偶贍養一般會持續到法院規定的時間為止。 具體而言如下:
如果您已經過了離婚後12個月的期限,您還是有可能申請配偶贍養費的。 但必須向法院解釋原因,請求豁免時間限制。
至於申請配偶贍養需不需要上庭,取決於雙方能否對贍養事項達成一致。 如果可以達成一致,則不需要上庭。 具體可以諮詢我們資深的家庭法律師尋求法律建議。
綜上,如果您正面臨著配偶贍養的困擾,請隨時聯繫我們,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隨時是您堅實的後盾。
常見問題
滿足條件的已婚夫妻和同居伴侶都可以在關係破裂後申請配偶贍養費。這不是一個默認的權利,需要向法院申請。
如果是已婚夫妻,您須在離婚生效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如果是同居伴侶,您須在關係結束後的2年內申請。
只有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您才有資格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
配偶贍養會持續到法院規定的時間為止,直到:
配偶贍養的目的是減少雙方在關係破裂之後生活水平上的差距。這種安排通常是短暫性的,旨在為了幫助收取贍養費的一方重新進行工作培訓,重新找工作。如果你們其中一方因照顧子女及家庭多年沒有工作,以至於在你們分開後無法在經濟上自給自足,另一方就有責任在經濟上支持對方,直到對方能夠賺錢養活自己。
如果您已經超出期限,必須向法院解釋原因,請求豁免時間限制。
若雙方可以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就不需要上庭。具體個案請向我們經驗豐富的家庭法律師尋求建議。
贍養費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體取決於配偶的需求和偏好。